HACCP-食物做熟发表时间:2024-04-18 08:56 食物要彻底做熟,尤其是肉、禽、蛋和海产食品。 汤、煲等食物要煮开以确保达到70℃。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变清,而不能是淡红色的。最好使用温度计。 熟食再次加热要彻底。(备注:适当烹调可杀死几乎所有危险的微生物。研究表明,烹调食物达到70℃的温度可有助于确保安全食用。需要特别注意的食物包括肉馅、烤肉、大块的肉和整只禽类。) 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。 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藏(最好在5℃以下)。 熟食在食用前应保持温度(60℃以上)。 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储存食物。冷冻食物不要在室温下化冻。冷冻食物解冻的最好方法是:微波炉解冻、冰箱冷藏室解冻和清洁流动水解冻。 (备注:如果以室温储存食品,微生物可迅速繁殖。当温度保持在5℃以下或60℃以上,可使微生物生长速度减慢或停止。有些危险的微生物在5℃以下仍能生长。) 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使用安全的水或进行处理以保安全。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。 选择经过安全加工的食品,例如经过低热消毒的牛奶。水果和蔬菜要洗干净,尤其如果要生食。 不吃超过保存期的食物。(备注:原材料,包括水和冰,可被危险的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。 受损和霉变的食物中可形成有毒化学物质。谨慎地选择原材料并采取简单的措施如清洗去皮,可减少危险。) 食品卫生HACCP 温度关键控制点 一、食物加热中心温度定义及规定: 中心温度: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。 根据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》 第十四条烹调加工卫生要求中 (三)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,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℃。 第二十二条食品再加热卫生要求 (三)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℃,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。
二、细菌生长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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